华天科技: 监事会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证券之星 2023-11-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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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发表的意见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
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安排、等待期安排、行权安排等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或安排。
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推动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二、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旨在推动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四、关于公司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变更以及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延长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
监事:
      罗华兵、张玉明、张利平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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