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无息财务资助的
独立意见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按持股比例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无息财务资助的议案》。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经论证分析,重庆渝加颐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加颐公
司”)另一股东重庆颐天康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提供无
息财务资助,有利于保证渝加颐公司获取项目,维持正常经营,不会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未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
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基于
独立判断的原则,我们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宋宗宇、崔恒忠、陈定文、曾德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