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
作为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诚信状况良好,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
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
投资者保护能力,且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以保持公司审计
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凯军、王月永、曹春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