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威腾: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1-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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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3-070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51 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1,092.48 万份,占
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37%,行权价格为 3.82 元/份。
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威腾”)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了《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
过了《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
的任何异议。2020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了《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
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3.88 元/股调整为 3.82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2020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
意见。
  二、关于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等待期
  根据《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行权所获总量的 30%。
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16 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等待期已届满。
  (二)满足行权条件情况的说明
授予权益第三个行权期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条件。
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审计,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授予权益第三个行权期业绩条件需满足:2022 年净
利润不低于 1.35 亿元。
                            件。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
结果划分为(A)、(B)、(C)、(D)、(E)    激励对象中除 35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
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若激励对象     不满足行权条件外,其余 251 名激励
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   对象考核结果均为 C 级及以上,满足
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合格”;若激励对    行权条件。
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E),则上
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
注:上表中若出现数据与定期报告有差异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 251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
期权共 1,092.48 万份,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同意公司按《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行权期的
行权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
   公司因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
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原行权价格
   公司授予股票期权中的原 3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决定注
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05.6 万份。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实施的期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行权安排
的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止。
量:
                        获授的股票        本期可行权股    本期可行权股票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票期权数量     期权数占目前总
                         (万份)         (万份)      股本的比例
田华臣    董事、总裁、财务负责人           90         27        0.03%
 杨林        董事、副总裁             60        18        0.02%
 李颖          董事              150        45        0.06%
 张清           董事             80         24        0.03%
鄢光敏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50         15        0.02%
徐铁柱          副总裁             20          6        0.01%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245 人)
        合计(251 人)         3,641.60      1,092.48    1.37%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截止 2023 年 11 月 24 日,
公司总股本为 79,706.5410 万股,以上表格中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
五入所致。
   根据相关规定,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激励对象必须在可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本次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公司行权专户,用
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
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
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对于本批次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
的说明
  经核查,公告日前 6 个月内,公司副总裁、董事杨林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通过行权买入公司股票 18 万股。
  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即行权后 6 个月内不得卖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卖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后 6
个月内不得行权。
  五、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
发生变化。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
市条件。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
期内摊销,并计入期间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规定,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80,799.021
万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
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
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
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
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
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行权的 251 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
条件。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
经成就。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相关事宜。
  八、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履行后续信息披露
义务。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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