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名单的核查意见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和《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对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
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本次拟行权股票增值权的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各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本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对应股票增值权
的行权数量共 14.80 万份。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