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3-59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在江苏省启东市林洋路 666 号
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提前 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 7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陆永华先生召集和主持,
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签订项目并购框架协议涉及部分募投项目转让的议
案》
基于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进一步优化电站资产结构,降低应收账款中的可再
生能源补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与合作伙伴的合作关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拟与上海羲融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并购框架协议,将持有的共 18 个全资下属公
司 100%股权转让给对方,股权转让对价合计为 118,282.05 万元。本次交易涉及部分
公司第一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二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
本框架协议中第一批次 10 个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拟在签订框架协议时一并签
署,转让对价合计为 35,584.33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发布的公告(临 2023-61)。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议案一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在江苏林
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