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144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19,459,526 股,占公司总股本 20.90%,可
交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 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是否为控 董事、监
本次解除 尚未解
股股东、 事、高级 本次解 本次解除
股东姓名或名 限售股数 除限售
序号 实际控制 管理人 限售原 限售登记
称 占公司总 的股票
人或其一 员任职 因 股票数量
股本比例 数量
致行动人 情况
上海驻点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八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江西志道投资
有限公司
诚泰(天津)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诚泰弘
扬价值成长 3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冠亚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厦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方正证券投资
有限公司
北京金长川资
本管理有限公
司-嘉兴金长
川贰号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杭州云和泰丰
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无锡太
湖云和正奇科
技成果转化创
业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北京企巢简道
(有限合伙)
北京智诚享能
源科技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北京智禾投资
有限公司
泰豪创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常州众利简道
(有限合伙)
北京华清坤德
公司
北京简道众创
(有限合伙)
合计 — 19,459,526 20.90% 0
注:解除限售原因:
A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 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 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F 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公司股东企巢简道、众利简道、简道众创、云和正奇、北京德源盛通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智禾投资有限公司、泰豪创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北京华清坤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自愿销售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六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在北
交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
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
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企业于锁定期满后转让公司股份的,将依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转让。
截止目前,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已满 6 个月,上述相关股东所持股票在
北交所上市之日前已发行的股份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股票限售及解除限售》的有关规定为
其办理股票解除限售登记。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数量(股) 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65,032,418 69.86%
有限售条件的 3、其他法人 2,224,000 2.39%
股份 4、限制性股票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28,060,982 30.14%
总股本 93,093,400 100%
注:如公司近期办理过新增股份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以新增股份登记后的总股本为准。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
益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
的限售股份
五、备查文件
(一)《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数据表》
(二)《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证券持有人名册》
(三)《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解除限售申请表》
(四)《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解除限售申请书》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