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园林: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11-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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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文科园林股
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上述议案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莫静怡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莫静怡女士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均合法有效,公司的提名、聘任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莫静怡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
                     独立董事:李宪铎、王雍君、惠丽丽
                         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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