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3-077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以微
信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
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胡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
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A 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不低于 1500 万元,回购价格
不超过 21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本次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成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
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
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根据本次回购方案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
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
有关的其他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补充、授权、签署、
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
(5)依据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
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独 立 董 事 已 发 表 同 意 的 独 立 意 见 , 与 本 公 告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