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缆检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
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国缆检测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国缆
检测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
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 持续督
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国缆检测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上海电缆所和间接控股股东申能集团等相关人员的持续
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上海电缆所和间接控股股东申能集团等相关人员开展培训。
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近期资本市场政策
等相关内容,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
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
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国泰君安证券国缆检测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
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培训人员包括:赵鑫(保荐代表人)和陈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
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主要有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上海电缆所和间接控股股东申能集团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国缆检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上海电
缆所和间接控股股东申能集团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
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
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国缆检测的规范运
作水平。
保荐代表人: 赵鑫 陈圳寅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