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普光磁: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1-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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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3-14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
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
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披露了《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次日披露了《东莞铭普
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授予日为2022年10月31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总计534.00万份权益,
其中向符合条件的53名激励对象授予382.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0.40元/
股;向符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15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43元/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确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
成日为2022年12月5日;2022年1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确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12月12日。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30.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本
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0.00万股。
公告》,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相关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由10.400元/股调整至10.367元/股,对4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33.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
期及解除限售期的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离职,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拟注销前述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5.00 万份。本
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49 人调整为 48
人,股票期权数量由 349.00 万份调整为 344.00 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
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注销前述1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00万份,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和《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
项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已履行了必要
的审核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
司拟注销上述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5.00 万份。公司本次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22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
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回购注销及行权/解除限售已取得
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人数及股票期权数量、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人
数、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
性;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个等待期/限售期已届满,行
权与解除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与解除限售的人数、数量及行权价格均符合《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
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
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回购注销及行权/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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