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关于审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 2 -
六、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七、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
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以及对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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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维护公司价值,保护投资者权益,基于对自身发展前景的
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
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披露了《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筹划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
定,公司制订了《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并经 11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回购股份目的及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是为维护公司价值,保护投资者权益。
本次回购的股份计划全部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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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回购股份实施期限
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将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
以实施。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在下列期间内不会回购自身股份: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业绩预告或
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二)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
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回购价格、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0.80/股(含),未超
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 150%。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
之日起,回购股份的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六、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
情况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0.80 元/股的条件下,按金额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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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上限 10,000 万元,回购价按上限 10.80 元/股测算,预计回
购股份数量约为 9,250,00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512%。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
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
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
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按照本次回购总金额下限 5000 万元人民币、拟回购价格上限
人民币 10.80 元/股测算,且本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
份数量约为 4,620,000 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注销后
股份性质
总股本(股) 占比(%) 总股本(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合计 1,678,268,000 100 1,673,648,000 100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回购计划实施完成
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按照本次回购总金额上限 10,000 万元人民币、拟回购价格上
限人民币 10.80 元/股测算,且本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本次回购
股份数量约为 9,250,000 股。
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注销后
股份性质
总股本(股) 占比(%) 总股本(股) 占比(%)
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合计 1,678,268,000 100 1,669,018,000 100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回购计划实施完成
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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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
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以及对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
的分析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约 245.98
亿元,其中货币资金约 16.68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者权益约 102.81 亿元,负债总额约 136.52 亿元,公司资产负债
率约为 55.50%,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1
亿元测算,本次回购金额约占公司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的 0.41%,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 0.97%。
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
行能力、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回购
股份是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为股东带来持续、
稳定的回报创造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
经营能力,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
公司的上市地位。
八、提请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计划的顺利实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在取得授权后立即转授权公司总经理
办公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
数量等;
(二)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
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及相关授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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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
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三)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
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
等;
(四)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五)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六)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及减资、
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七)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八)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以上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
见公司于 11 月 28 日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
告》2023-042 号以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2023-043 号),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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