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联新材: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1-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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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5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
议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赫雪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安瑞联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
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
事会根据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
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或“《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36.86 元/股调整为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97.1565 万股调整为 136.0191 万股,预留授
予数量由 7.8400 万股调整为 10.9760 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在公司 2021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作废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在公司 2021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
授予部分 173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 18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
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31.3186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属期为 2023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
为 2023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4 日。本次归属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本次归属事项在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
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不会对
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
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影响上市地位。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关
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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