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流股份: 应流股份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1-2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
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
授权人士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不低于人民币
价格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均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回
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及数量为准。
  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及回购方案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披露的《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3-03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
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事会办公室
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应流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