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讯精密: 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1-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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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23-071
债券代码:128136     债券简称:立讯转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或“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
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
立董事许怀斌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
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8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的异议,并于 2018 年 9 月 8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
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
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披露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 2018 年 9 月 25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
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
期权的法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数量及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对
予激励对象由 1,870 名调整为 1,762 名,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97,300,000 份调整为
为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 2018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 1,762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
股票期权数量为 24,465,506 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 13.4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
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数量及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对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数量进行调整。经调整后,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由 99,001,310 份调整为 128,698,841 份,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3.48
元/股调整为 10.2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的法律意见》。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授权,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考核不达标等原因,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部
分期权。在本次注销后,授予激励对象由 1,762 名调整为 1,719 名,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由 127,217,803 份调整为 125,056,043 份。同时结合公司 2019 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
和各激励对象在 2019 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718 名激
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1,212,577
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 10.2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
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调整行权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 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对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后,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0.28 元/股调整为 10.1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
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部分期权。本次注销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719 名调整为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
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数量及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公告》及《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8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
权,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考核不达标等原因,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部分期
权。在本次注销后,授予激励对象由 1,695 名调整为 1,653 名,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励对象在 2020 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650 名激励对象
在第三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0,011,822 份(实
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 10.17 元/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调整行权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2019 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
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后,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0.17 元/股调整为 10.0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
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
书》。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及《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授权,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考核不达标等原因,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部
分期权。本次注销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653 名调整为 1,607 名,已授予但尚未行
权股票期权数量由 60,875,365 份调整为 59,645,321 份。同时结合公司 2021 年度已实
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 2021 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 1,605 名激励对象在第四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为 29,761,439 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行权价格为 10.0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汉坤(深圳)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2019 年、2021 年、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8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
意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
调整。经调整后,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0.06 元/股调整为 9.93 元/股。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
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
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授权,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考核不达标等原因,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部
分期权。本次注销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607 名调整为 1,553 名,已授予但尚未行
权股票期权数量由 29,883,882 份调整为 28,569,456 份。同时结合公司 2022 年度已实
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 2022 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五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 1,551 名激励对象在第五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为 28,569,456 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行权价格为 9.93 元/股。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
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数量、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鉴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5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32 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 B,可行权比例为第五期可行权数
量的 70%,2 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 C 或 D,可行权比例为第五期可行权数量的 0%,
公司董事会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以上 54 名离职人员及 34
名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314,426 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由公司进行注销。在本次注销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607
名调整为 1,553 名,股票期权数量由 29,883,882 份调整为 28,569,456 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
程序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同意注销 2018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314,426 份,注销后,授予的激励对象
由 1,607 名调整为 1,553 名,股票期权数量由 29,883,882 份调整为 28,569,456 份。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行权数量调整及部分股票期
权注销事宜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且调整及注销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及《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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