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誉
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辰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誉辰智能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中山市誉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誉辰”)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
投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995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
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
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0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83.90 元。截至 2023 年 7 月 6 日,公
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
额 839,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66,700,500.00 元(含增值税)后的募
集资金为人民币 772,299,500.00 元,已由兴业证券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存入公司
开立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岸城支行账号为 639586895、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账号为 8110301012800682864 的人民币账户;减除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21,567,919.22 元 后 , 合 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400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 承诺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额 金投资额
中山誉辰自动化设备研
发生产基地新建项目
合计 42,801.78 42,801.78 -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情况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中山誉辰提供总额
不超过 32,801.78 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研发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建设。公司将根
据前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在借款总额度内一次性或分期逐步
向中山誉辰发放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 3 年,到期后,如双方均无
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不得用作
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划拨及其他后续相关的
具体事宜。
四、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山市誉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汉洪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2 年 2 月 10 日
注册地址 中山市阜沙镇颂成街 6 号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软
件开发;软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
经营范围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终端测试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
股权结构 誉辰智能持股 100%
最近一个会计 总资产 4,234.22 万元
年度的主要财 净资产 3,691.50 万元
务数据(2022
年)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108.50 万元
五、本次借款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中山誉辰提供借款是基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次无息借款
将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进行管理,公司、中山誉辰及保荐机构已与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规范使用募
集资金,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
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
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集资金向中山誉辰提供总额不超过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中山誉辰提供总额不超过
实际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加
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因此全体独董一
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中山誉辰提供总额不超过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
实施募投项目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
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尹 涵 王海桑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