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3-070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27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总部办公楼三楼 301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
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
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瞿业栋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杜颖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
能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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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公司董事长
补选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表决结果;
选为公司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履行职责,任期与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宏、郭瑞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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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