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3-100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年 11 月 24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
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
由姚友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信东
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
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
审计工作的要求,监事会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