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3-099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信东方”)第八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已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
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
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 7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为保证上市公司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拟聘请中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
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结合最新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0 年 10 月修订)》废
止。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下午 14:30 在北京市东城区藏经馆胡同 2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