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司
监事会对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涉及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
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
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1、公司及激励对象未有发生《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
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的主体资格是合法、
有效的。
综上,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227 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中的 30%,共计 3,069,807 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二、《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
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1、公司及激励对象未有发生《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锁的
情形;
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主体资格是合法、
有效的。
综上,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 16 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中的 40%,共计 416,924 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案》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及《山西华
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授予价格回购该 1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部分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售股 163,020 股,并办理注销手续。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8 名激励对象因第二
期个人绩效未达标,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授予价格回
购该 8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售股 157,200
股,并办理注销手续。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 1 名激励对象因第一
期个人绩效未达标,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授予价格回
购该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售股 32,000 股,
并办理注销手续。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