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第十六次董事会
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
加了这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本次
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赵辉章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赵辉章先生具备担任副总经理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
作经验,能够胜任拟任岗位的职责,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
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的
任职资格和能力。
本次提名、审议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赵辉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二、关于聘任绳家强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绳家强先生具备担任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职责所必需的专
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拟任岗位的职责,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
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本次提名、审议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绳家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三、关于聘任袁勇强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袁勇强先生具备担任副总经理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
作经验,能够胜任拟任岗位的职责,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
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的
任职资格和能力。
本次提名、审议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袁勇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为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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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字:
赵荣祥 吴引引
王一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