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3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 6 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政策规定,事前认真审阅了项目
相关材料,就本次董事会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做
了详细的考察论证。
我们一致认为: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属于国家重点发展行业,交易
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
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 6 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徐永涛 董恺瀚 刘巧云
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