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3-055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配股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或“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配股”)方案已经公司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 2022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 2 月 13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
会议、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23 年 3
月 1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本次配股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
会 2023 年第 39 次审议会议审核,会议审议结果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
息披露要求;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23〕1459 号文同意注册。
后的发行人总股本 299,386,862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向全体 A
股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数为 89,816,058 股。本次配股对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及
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或“中信证券”)
负责组织实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
可能存在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
中产生不足 1 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
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份;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
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
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 至整数
单位。
A1 配”。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配售。
公司控股股东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及第二大股东广东德赛集团 有限公
司已出具承诺,以现金方式全 额认购 可配 股份, 拟认 购可配 股 份 数 量 为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
(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年 12 月 7 日(R+6 日),德赛电池 A 股股票停止交易。
构成针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详细阅读
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R-2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
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德赛电池/公司/本
指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惠创投 指 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德赛集团 指 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结算公司/中国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结算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主承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中信证券
元 指 人民币元
发行人根据配股说明书,按照 10:3 比例向全体 A 股股
本次发行/本次配股 指
东配股的行为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符合规定的投资者以人民币
人民币普通股 指
进行买卖之股票
股权登记日/R 日 指 2023 年 11 月 29 日
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A
全体 A 股股东 指
股股东
配股对象 指 具有配股资格并参加配股认购的德赛电池股东
日 指 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每股面值:1.00 元。
(三)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11 月 29 日(R 日)收市后发行人总股本
配售股份数量为 89,816,058 股。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
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
能存在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
产生不足 1 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
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份;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
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
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 整数单
位。
(四)配股募集资金的规模和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亿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
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缓解流动性和优化
资产负债结构,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五)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价格为 21.16 元/股,配股代码为“080049”,配股简称为“德赛 A1
配”
。
(六)主要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惠创投及第二大股东德赛集团已出具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
购可配股份,拟认购可配股份数量为 40,379,761 股,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七)发行对象
本次配股的发行对象为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11 月 29 日(R 日)当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八)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本次配股对无限售条
件股股东及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
(九)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由主承销商代销的方式发行。
(十)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本次配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期与停牌安排如下:
交易日 日期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刊登配股说明书、网上路演公
R-2 日 2023 年 11 月 27 日
告、发行公告等
正常交易
R-1 日 2023 年 11 月 28 日 网上路演
R日 2023 年 11 月 29 日 股权登记日
R+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配股提示
R+5 日 2023 年 12 月 6 日 性公告(5 次) 全天停牌
R+6 日 2023 年 12 月 7 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发行成功
R+7 日 2023 年 12 月 8 日 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 正常交易
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注:以上日期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与发行
人将及时公告,修改相关发行日期。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一)配股缴款时间
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二)配股缴款方法
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
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为“080049”,
配股简称为“德赛 A1 配”,配股价格为 21.16 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至股
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30)。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
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
能存在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
产生不足 1 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
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份,请投资者仔细查看“德赛 A1 配”可配证券余
额。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
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
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
股票数量限额。原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分别到相应营
业部认购。
(三)配股缴款地点
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
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
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投资者所持股
份如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分别到相应的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结果处理
(一)公告发行结果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R+7 日)在《证券时
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
内容包括全体股东认购情况、主要股东承诺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
数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二)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配股成功,则德赛电池股票将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R+7 日)进行除
权交易;如主要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
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的 70%,本次发行失败,则德赛电池股票于 2023 年
(三)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股票托管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
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
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利息所得税(如有)。
后两位。
日(R+6 日)。
具体退款程序如下:
资金账户上的配股资金予以解冻,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
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各结算参与人。
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税)退还至配股对象资金账户。
四、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五、网上路演安排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和本次发行的有关安排,公司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R-1 日)15:00-17:00 就本次发行在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进行网上路演。
六、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本次配股结束后刊登的《深圳市德赛
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配股股份变动及 获配股
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
以上安排如有任何调整,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公告为准。
七、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南区高新南一道德赛科技
大厦 26 楼
法定代表人: 刘其
联系人: 王锋
电话: 0755-8629988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联系人: 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 0755-23835518、0755-23835519、0755-23835296
发行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
主板上市配股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
主板上市配股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