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李丞先生的个人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我们认为其具备相关职务所需的各项知识与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连春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乔登俭先生、江
洪先生、管青华先生、周李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杨成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认为其具备相关职务所需的各项知识与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的
发展需要。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杨成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腾文 雷航 李彦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