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圣制药”)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等有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度的规定,程序合法有
效。
认为: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需的管理能力、专业能
力、职业道德,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
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规定的相应任职条件。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刘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牟伦胜先生、谈宗华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开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王琴女士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任期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本页无正文,为《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大坚 李定清 易润忠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