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ELONG COMPOSITE ENERGY GROUP CO., LTD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3-033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①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
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上
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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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0楼公司
会议室。现场会议提供了远程视频参会系统。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吕涛先生。
公司董事长丁立国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主持现场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
举,由董事吕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
《章程》等规定。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114,790,92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008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
程》的规定,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其中:
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4
人,代表股份29,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81%。
③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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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股东,下同)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29,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0.008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委派刘浒、余东妮律师对
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
同 意 114,761,831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 股, 占出 席本次 股东 大会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丁立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三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 意 114,761,83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 股, 占出 席本次 股东 大会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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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纪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 意 114,761,831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 股, 占出 席本次 股东 大会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田立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 意 114,761,83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 股, 占出 席本次 股东 大会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吕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 意 114,761,83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 股, 占出 席本次 股东 大会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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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志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 意 114,761,83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 股, 占出 席本次 股东 大会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张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 意 114,761,829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 股, 占出 席本次 股东 大会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刘志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 意 114,761,829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 股, 占出 席本次 股东 大会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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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国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 意 114,761,833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 股, 占出 席本次 股东 大会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罗楠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 意 114,761,829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 股, 占出 席本次 股东 大会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王海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
同 意 114,761,83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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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2 股, 占出 席本次 股东 大会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杜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监事。
以上当选董事、监事的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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