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蒋林树先生、罗婷女士、倪静女士,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简称“《公司章
程》”)、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事先认可
将《关于收购山东三元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收购山东三元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独立董事:蒋林树、罗婷、倪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