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锐: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1-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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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3-070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下简称“信永中和”)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通合伙)已连续 16 年为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且原聘期已到期,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要求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审
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方
式进行选聘,拟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期限一年。公司已就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确认无异
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 人,注册会计师 149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9.34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6
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
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7 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
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
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人次、行政处罚 6 人次、监
督管理措施 2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5 人次和纪律处分 0 人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詹军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翟晓敏女士,200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邱欣先生,201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3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
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期审计费用 100 万元,其中财报审计费用 8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
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
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16 年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不存在已委托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16 年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且原聘期已到期。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要求的相关规定,为保证
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
方式进行选聘,拟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期限一年。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确认无异议。信永
中和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的辛勤工作表
示诚挚的感谢!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的要求,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选聘,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独
立性、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执业记录等方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
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并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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