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29 证券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8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瀛海瀛昌街 8 号,公司工业园南区
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66.709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永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27,573,962 99.9992 6,000 0.0008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东借款转增资本
金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股东上海平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数
量为 219,277,151 股)、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
股份数量为 56,661,562 股)在审议前述议案时均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李孟扬、张鹭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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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