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4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3 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晶晨半导
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
翰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李翰杰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公开征集股
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本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
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
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
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
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公告,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晶晨股份
股票代码:688099
法定代表人:John Zhong
董事会秘书:余莉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 2555 号漕河泾康桥商务绿洲 E5 栋
邮政编码:201315
电话号码:021-38165066
传真号码:021-50275100
网址:www.amlogic.cn
电子邮箱:IR@Amlogic.com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公开征集委托
投票权: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三)本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签署日期:2023 年 11 月 24 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 2555 号漕河泾康桥商务绿洲 E5 栋一楼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
券日报》登载的《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如下:
就职于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2016 年 11 月至 2018 年 3
月就职于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18 年 3 月至今,任北京市竞
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
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且对与公司实施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公司<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
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
励对象的条件。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晶晨半导体(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3 年 12 月 11 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3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3 日(每日上午 09: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委
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人代表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
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
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
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 2555 号 E5 栋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
邮政编码:201315
联系电话:021-38165066
联系人:余莉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
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
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
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
授权委托;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
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
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
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
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
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李翰杰
附件: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企业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企业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翰杰先生作为本人/本企业的代理人出席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
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企业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表决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
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晶晨股份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
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