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 商城 公告编号:2023-099 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日期:2023 年 12 月 12 日 14 时 30 分(星期二)
● 出资人组会议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商业城”)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或“法院”)
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辽 01 破申 2 号】及《决定书》【(2023)辽
思”)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
暨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93 号)。
公司将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9 时 00 分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第一次债
权人会议,会上将审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的相关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
项进行表决。鉴于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公司将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 14 时 30 分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现将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管理人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规定。
(三)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 2 号福融天地广场 6 栋 19
层 1-2 室。
(五)会议召开及投票时间:
组会议召开当日(2023 年 12 月 12 日)的交易时段,即 9:15-9:25、9:30-11:30、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出资人组会议(具体情况详见下表),股东可以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股份类型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06 *ST 商城 2023 年 12 月 1 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对《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
案》进行审议、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以上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二)登记办法
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持股
凭证办理登记手续;由非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出席人还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法人代表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
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
不接受电话登记。
本公司提请各股东注意: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股东代理人
现场参会时未能完整提供上述文件供本公司核验的,本公司有权拒绝承认其参会
或表决资格。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 2 号福融天地广场 6 栋 19 层 1-2 室投资
者关系部
邮政编码:110179
联系人:张智
电话:024-24865832
邮箱:sycgf3801@sina.com.cn
传真:024-24865832
四、出资人会议投票注意事项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
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
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
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
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风险提示
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
收入低于 1 亿元,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沈阳
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
划草案未获得批准、重整计划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
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
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相关财务指标触及《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
市。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
规则》及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仍未消除。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沈阳商业城股
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
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
章;自然人委托须本人签字。
因上述行为发生语句、语义等任何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