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梦百合
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百合”或“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对梦百合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31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梦百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5,287,846 股,发行价
为每股人民币 9.38 元,共计募集资金 799,999,995.48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后的募集资金为 790,599,995.52 元,已由广发证券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汇入梦百
合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
用 1,938,950.81 元(不含税)后,梦百合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89,193,120.1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84 号)。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梦百合已开设
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与广发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从不超过人民币 128,563.49 万元调整为不超
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不足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投项
目对应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亦作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 调整后
家居产品配套生产基
地项目
美国亚利桑那州
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智能化、信息化
升级改造项目
合计 156,467.49 128,563.49 80,000.00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决定根据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本次
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对
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作出如下调整:
单位:人民币元
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 调整后
家居产品配套生产基
地项目
美国亚利桑那州
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智能化、信息化
升级改造项目
注
注
合计 1,564,674,900.00 800,000,000.00
注:与调整前差异系扣除发行费用 10,806,875.30 元(不含税)及实际募集资金与拟募集资金的差额 4.52
元。
三、调整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募投项目投入金额调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对本次募投项目实际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
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范丽琴 毕兴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