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瑞芯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拟提交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乔政先生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查
意见如下:
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乔政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
我们同意乔政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关于增补独
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