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仔细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
历等相关资料,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履行董
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选举郑建先生、胡美琴女士、郑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
关资料,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
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选举郑梦樵先生、杨莹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