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3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书面通知已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范纬中先生、
封华女士、孙振平先生和独立董事李玉林先生、陈环先生、王桂玲女士通过通讯
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
长刘连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
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
项目事宜,其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该事项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出于资金规划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展的考虑,公
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结合实际情况,办理上述提供借款的具体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
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以及保荐机构中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