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3-065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过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经全体监
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召集人已在监事会会议上就豁免监事会会议
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作出说明。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
监事会主席崔文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会议形成一致决议如下:
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
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除本次调整内容以外,均与公司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
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
(1)根据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
日为 2023 年 11 月 22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关
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
计划(草案)》中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
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且均
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提供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
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
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
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任一情形,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11 月 22 日为授予日,以 75.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490 名激励对
象授予 60.1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
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