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1-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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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
会议已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以电话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肖光辉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
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要
求,经公司认真逐一自查分析,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全部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肖
光辉、夏玉龙、刘竹萌、赵科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称“本次发行”)的具体方
案如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肖
光辉、夏玉龙、刘竹萌、赵科星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获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注册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肖
光辉、夏玉龙、刘竹萌、赵科星回避表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发展
(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发展”)的全资子公司四川
发展轨道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发展轨交投资”),
全部由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肖
光辉、夏玉龙、刘竹萌、赵科星回避表决。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数 量 不 超 过 230,750,000 股 ( 含
             ,发行比例不超过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
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
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肖
光辉、夏玉龙、刘竹萌、赵科星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3.88 元/股,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
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量)
                         ,且不低于发行
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若发
行人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
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前
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将作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
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
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其中,P0 为调整前认购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申请文件的要求等
情况需对本次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人可根据前述要求确定新的
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肖
光辉、夏玉龙、刘竹萌、赵科星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前
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交易或转
让,但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除外。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
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
证监会及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
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则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
构的监管意见或要求对限售期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肖
光辉、夏玉龙、刘竹萌、赵科星回避表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
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肖
光辉、夏玉龙、刘竹萌、赵科星回避表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肖
光辉、夏玉龙、刘竹萌、赵科星回避表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肖
光辉、夏玉龙、刘竹萌、赵科星回避表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89,531.0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
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产质量,降低财务风险,改善财
务状况。
  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公司实际偿还相应金融机构贷
款的进度不一致,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偿还,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后予以置换,或对相关贷款予以续借,待募集资金到账后归还。
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
资金偿还每笔贷款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肖
光辉、夏玉龙、刘竹萌、赵科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肖
光辉、夏玉龙、刘竹萌、赵科星回避表决。
  本议案内容具体详见 2023 年 11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肖
光辉、夏玉龙、刘竹萌、赵科星回避表决。
     本议案内容具体详见 2023 年 11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肖
光辉、夏玉龙、刘竹萌、赵科星回避表决。
     本议案内容具体详见 2023 年 11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肖
光辉、夏玉龙、刘竹萌、赵科星回避表决。
     本议案内容具体详见 2023 年 11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肖
光辉、夏玉龙、刘竹萌、赵科星回避表决。
  本议案内容具体详见 2023 年 11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
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
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80)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肖
光辉、夏玉龙、刘竹萌、赵科星回避表决。
  本议案内容具体详见 2023 年 11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
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肖
光辉、夏玉龙、刘竹萌、赵科星回避表决。
  本议案内容具体详见 2023 年 11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
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
主体承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82)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肖
光辉、夏玉龙、刘竹萌、赵科星回避表决。
  本议案内容具体详见 2023 年 11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未
来三年(2023-2025 年)分红回报规划》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免于发出要约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肖
光辉、夏玉龙、刘竹萌、赵科星回避表决。
  本议案内容具体详见 2023 年 11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
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增持公司股
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83)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
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
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
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
  (2)办理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相关事宜,签署、修改、补
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协议和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
  (3)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申报、发行及上市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签署、报送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
  (4)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以及确
定的定价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所涉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托管、限售
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6)根据本次发行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
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7)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有关事宜,包括开立
和增设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以
及其他与本次发行的方案相关的各项事宜。根据市场和公司运营情况,
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
决议允许的范围内,董事会可适当调整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时间和实
际使用金额等事宜;
  (8)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
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对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根据调整结果,签署相关协议或其他
文件,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
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整体利益带来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可酌
情决定延期、中止或终止实施本次发行有关事宜;在市场环境或政策
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发行工作。
  (10)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
一切相关事项。
  (11)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之日起
权的其他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肖
光辉、夏玉龙、刘竹萌、赵科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内容具体详见 2023 年 11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
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暂
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84)
            。
  三、备查文件
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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