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23-076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日:2023 年 11 月 23 日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163 人
? 首次授予价格:4.40 元/股
? 首次授予数量:9,600,000 股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第六期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六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
为 2023 年 11 月 23 日,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六期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第六期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六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
和 9 月 29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更正公告》、《关于<
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更新后)等文件。同日,公
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经过综合评估与慎重考虑,公司决定修订本次激励计划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官网(http://www.fuanna.com.cn/)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
到 任 何 组 织 或 个 人 提 出 的 异 议 。 2023 年 11 月 2 日 , 公 司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第六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司于巨潮
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66)。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六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 2023 年 11 月 23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
的 163 名激励对象授予 9,600,000 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 4.40 元/股。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二)董事会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第六期激励计
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首次
授予日为 2023 年 11 月 23 日,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
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
(三)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60 个
月。
(2)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 36 个月内按 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解除限
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售。激励对象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和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解除限售比例及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首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
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次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解除限售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次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解除限售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次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解除限售
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
能申请解除限售的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
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
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
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姓 名 职 位
量(万股) 授予总量的比例 当前总股本比例
林汉凯 (董事) 32 2.67% 0.04%
王魁 (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
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908 75.67% 1.10%
(共计 161 人)
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预留限制性股票 240 20% 0.29%
合计 1200 100% 1.45%
注:
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
信息。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
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④法律法规规定不
得实行股权激励的;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的;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③最
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禁入措施;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
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任一激励对象发
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3 年-2025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公司营
业收入增长率或公司扣非净利润增长率的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
除限售的条件之一。
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次解除限售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次解除限售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次解除限售
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规定
比例申请解除限售;反之,若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回购价格
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4)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只
有在上一年度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及个人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可解除限
售,具体解除限售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四个考核等级进行归类,
各考核等级对应的考核分数和可解除限售比例如下:
考核分数 分数≥95 85≤分数<95 75≤分数<85 分数<75
考核等级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可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若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根据考核结果按照《第六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对该期内可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
股票,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求。
(四)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事项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
内容一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11 月 23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
公司《第六期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第六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排。
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
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我们一致同意以 2023 年 11 月 23 日为首次授予日,并同意以 4.40 元/股的授
予价格向 163 名激励对象授予 9,600,000 股限制性股票。
三、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六期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第六期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
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11 月 23 日,并同
意以 4.4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63 名激励对象授予 9,600,000 股限制性股票。
四、 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
监事会认为:
议通过的公司《第六期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
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六期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
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以 2023 年
股限制性股票。
五、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
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不存在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六、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为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
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
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
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七、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
予价格,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日收盘价。
公司将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
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
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为 2023 年 11 月 23 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
如下表所示:
需要摊销
年份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的总费用
(合计)
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各年摊销限制性股票费
用(万元)
注: 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
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八、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已履行了现
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授予的条件已满足,公司向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
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尚需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九、 备查文件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