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世科: 关于拟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1-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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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23-141
债券代码:123010     债券简称:博世转债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下简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上市后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超过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
文)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通过邀标方式开展年
度审计机构的选聘工作,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就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通与配合工作。
无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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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变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
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拟变更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
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
为肖厚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
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
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
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曾担任华骐环保、劲
旅环境、通源环境、中环环保等12家环保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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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和高管、平安证券、中泰证券、中德证券、利安达有限和利安达特普、华普天
健有限和容诚特普、信永中和、金杜律师事务所对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赔偿责任
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华普天健有限和容诚特普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
约2038万元)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
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
管措施各 1 次,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
到自律处分各 1 次;2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
督管理措施各 1 次,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
管理措施 2 次,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
措施 3 次。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各 1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冯炬,于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3家。近三年签署过黄山旅游(600054)、楚江新材
(002171)、华骐环保(300929)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泽毅,于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东岳硅材
(300821)、华骐环保(300929)、中鼎股份(000887)等三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荐,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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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
少于3家,近三年复核过洁雅股份(301108)、淮北矿业(600985)、龙迅股份
(68848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
计范围及工作量,参考行业、市场水平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财
务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审计机构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上市后连续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年限已超过 8 年,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审计机构开展部
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审计机构的情形。
  (二)拟变更审计机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
知》(财会〔2023〕4 号文)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公司通过邀标方式开展年度审计机构的选聘工作,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拟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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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
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审计机构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并于2023年11
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评价,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变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的相关资质和丰富经验,本次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明确同意
的意见,对该议案进行同意表决。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的相关资质和丰富经验,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
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本次拟变更审计机构的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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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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