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3-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23 日(星期四)14 点 30 分,会期半
天。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23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3 日 9:15-15:00 的
任意时间。
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通讯方式参会,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由董事兼副总经理钟晓春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02,426,562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1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02,355,362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9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1,2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3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1,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2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1,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本次会议。
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方式投票或网络投票
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02,424,36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股份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02,424,36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股份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02,424,36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股份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产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02,424,36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股份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
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