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星智能: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1-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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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3-061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3
年1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33 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275,376 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379,383,393.76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193,656.02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2,189,737.7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2]577)。公司已将上
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自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
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刊
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资金已赎回,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
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披露,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使用金额
      智慧城市先进计量及系统产业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
             合计               46,450.37        37,938.34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
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属于项目建设初期,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情况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
益,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能够按照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此期间如
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
要将已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测算,假设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全额使用,按公司实际同期一年银
行存贷款利率差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 330 万元(仅为测算数据)。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实施,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进行证
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及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还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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