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为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委托,担
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东吴证券在
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出具相关专业意见;
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和证券欺诈问题。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为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在充
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之签字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周 祥 潘哲盛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