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蒯海波、徐军、徐飞和刘世严(以下合称“交易对
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苏州冠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51%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本次交易的方案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交易公司不存在《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如下情
形: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
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
重组的除外;
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为。
特此说明。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