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符合资格的股东和董事会提名解海华、陈田安、王建斌、陈昕、杨柳、王艺
涵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
相应的专业知识、职业经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亦不存在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经查
询,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亦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解海华、陈田安、王建斌、陈昕、杨柳、王艺涵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
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宋红松、杨德仁、唐云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
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经验均能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
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程序规范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的情形、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
戒的情形、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亦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宋红松、杨德仁、唐云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唐云、王福利、杨德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