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环传动: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1-2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3-099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9日、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00元/股(含)
                           。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8.00元/股的条件下,按照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
 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142,857股,约占公司2023年10月30日已发行总股本的
 司2023年10月30日已发行总股本的0.4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
 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的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
 次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
有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
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
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和合大厦9楼董秘办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双环传动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