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视觉: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1-2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
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对所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收购深圳那么艺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
  公司收购深圳那么艺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交
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新媒体艺术市场,减少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效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本次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
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表决程序合规、合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收购深圳那么艺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具有
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变更 2023 年审计机构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义华          肖    诚       李丽杰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丝路视觉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