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视觉: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1-2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23-081
债券代码:123138     债券简称:丝路转债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董事补选。
  经公司持股 16.56%的大股东李萌迪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核后,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董事候选人丁鹏青》,同意补选丁鹏青
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
致。
  该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个人简历
  丁鹏青先生,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毕
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先后在南京凡景建筑设计有限公
司、苏州奥景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任职。自 2007 年加入公司,曾担任公司南京分
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副总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丝路蓝创意展示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职务,兼任深圳市聚禾创业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潘豆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鹏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2,421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23%。丁鹏青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
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
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丝路视觉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