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2023-055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22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 2 号人民日
报社新媒体大厦 30 层视频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
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
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
集,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叶蓁蓁先生
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人民网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强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81,713,410 99.9864 80,247 0.0117 12,100 0.0019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选举赵强先
生担任公司第五
议案 1 56,387,389 99.8364 80,247 0.1420 12,100 0.0216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富皓先生、王淼女士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决议;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