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 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342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sse.com.cn 的披露)。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下列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
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 开户行 账 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 1202252519100050434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 33050161753500001720
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 359783862413
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 19070201040031352
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存储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用于存放非募集
资金或其他用途。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
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公司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将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