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
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罗永忠
先生主持,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5 年 1 月 16 日发布的《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
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关于上市公司再融资涉及房地产业务的自查
要求,并依据国发〔2008〕3 号文、国发〔2010〕10 号文、国办发〔2013〕17
号文等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报告期内房地产项目公司在中
国境内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
违规行为进行了专项自查并出具了《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对相关事项作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对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房地产业务相
关事项承诺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